舞弊行為:
舞弊行為是指公司內部員工采用欺騙等違法、違規手段,損害公司正當經濟利益的行為,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舞弊行為:
1、索取、收受賄賂,收取回扣。
2、非法使用或占用公司資產,貪污、挪用、盜竊公司財產。
3、將正常情況下可以使公司獲利的交易事項轉移給他人。
4、偽造、變造會計記錄或憑證,故意隱瞞、錯報交易事項,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。
5、利用內幕消息,損害公司利益或謀取個人利益。
6、泄露公司的商業或技術秘密。
7、違背采購通用原則,操縱招投標結果。
8、參加業務關聯單位為了獲得公司不適當利益的非正常交際活動:頻繁或奢華的宴請娛樂活動、設有彩頭牌局及其他賭博性質活動。
9、未經公司批準將公司的證照、憑證、設計圖紙、研發成果、技術方案等文件資料或樣品提供其他單位或個人。
10、其他損害公司經濟利益或謀取不當經濟利益的舞弊行為。